【用戶】陳群豪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刑法 第六十三條(老幼處刑之限制)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用戶】Ma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無期徒刑減輕者,為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