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錢昱辰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114 條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用戶】敏鈞
【年級】
【評論內容】結婚是例外,向後失效
【用戶】蘇鈺婷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不是失效
【用戶】行百里者半九十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撤銷,自始無效廢止,向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