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大慶為 A 地的所有權人,而當 A 地被鄰近的 B 地所包圍以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大慶依民法的規定,可向 B 地之所有權人請求經過 B 地以通行至鄰近的公路,如此才能充分發揮 A 地的經濟效用。
問題詳情
18 大慶為 A 地的所有權人,而當 A 地被鄰近的 B 地所包圍以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大慶依民法的規定,可向 B 地之所有權人請求經過 B 地以通行至鄰近的公路,如此才能充分發揮 A 地的經濟效用。上述案例主要在強調民法的何種原則? (A)物權絕對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所有權相對原則 (D)無過失責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