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大慶為 A 地的所有權人,而當 A 地被鄰近的 B 地所包圍以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大慶依民法的規定,可向 B 地之所有權人請求經過 B 地以通行至鄰近的公路,如此才能充分發揮 A 地的經濟效用。上述案例主要在強調民法的何種原則?
(A)物權絕對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所有權相對原則
(D)無過失責任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5395
統計:A(858),B(77),C(3331),D(86),E(0)

用户評論

蒼海一生笑】評論

根據上述各種解釋做個簡單整理,有錯請指證謝謝!物權絕對原則:在沒有涉及公共利益損害的地方,所有權人可以絕對支配EX:在自己後花園挖個水池養個鯉魚所有權相對原則:在可能涉及公共利益損害的地方,所有權人不能為所欲為傷害公共權益EX:騎樓不能整個圍起來做生意,當車庫等...擋到路人通常使用行走路線就是損害公共利益

幫按讚】評論

不客氣^^

TINY】評論

(A)物權絕對原則-物權具有「絕對性」(又稱對世性),物權人得對任何人主張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