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ff Zeng】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imee Kung】評論
(B)賠償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國家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國家之求償權,自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