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公文間接稱謂用語規定,對職員稱:
(A)簡銜
(B)職稱
(C)台端
(D)○○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6906
統計:A(130),B(1953),C(1302),D(1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職稱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更正一下:(三) 直接稱謂用語:1.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2.無隸屬關係之機關:對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3.對機關首長間:上級對下級稱「貴」,自稱「本」﹔下級對上級稱「鈞長」自稱 「本」。4.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台端」。5.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台端」﹔對團體稱「貴」,自稱「本」。6.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為「貴機關」和「貴單位」。(四) 間接稱謂用語:1.對機關、團體稱「全銜」或「簡銜」,如一在提及,必要時得稱「該」﹔對職員稱「職稱」。2.對個人一律稱「先生」「女士」或「君」。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直接稱謂:有隸屬關係→屬員稱「台端」間接稱謂:無隸屬關係→對職員稱「職稱」

【用戶】月島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一)直接稱謂用語:發文者行文受文者,如何稱呼受文者,又如何自稱。(二)間接稱謂用語:發文者行文受文者,文中提及第三者(機關或個人)時,如何稱呼第三者。1.對機關、團體稱「全銜」或「簡銜」,如一再提及,必要時得稱「該」。例如:行政院行文內政部提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可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銜)或「環保署」(簡稱);如一再提及,可稱「該署」。2.對職員稱「職稱」。例如:考試院行文內政部提及行政院新聞局某位科員,可稱「行政院新聞局(或新聞局)科員○○○」;如一再提及,可稱「該員」。3.對個人一律稱「先生」、「女士」或「君」。例如:考試院行文內政部提及民眾李四,可稱「李四先生」或「李四君」;如一再提及,可稱「該先生」或「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