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何者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得發通訊監察書的要件之一?
(A)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B)最輕本刑為 2 年以上有期徒刑
(C)最輕本刑為 1 年以上有期徒刑
(D)最輕本刑為 6 月以上有期徒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4074
統計:A(263),B(3),C(2),D(2),E(0)

用户評論

113行政三等】評論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各款罪嫌之一,並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而有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內容與本案有關,且不能或難以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者,得發通訊監察書。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刑法第一百條第二項之預備內亂罪、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之預備暴動內亂罪或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三項、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百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