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 對於法官迴避之聲請,原則上應由下列何者裁定?
(A)被聲請迴避法官所屬法院以合議為之
(B)法院之院長
(C)被聲請迴避法官所屬合議庭之庭長
(D)直接上級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5036
統計:A(1163),B(161),C(368),D(1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執行法 拘提與管收、廣義的公務員與懲戒、裁定與判決

用户評論

沈小魚】評論

刑事訴訟法§21:「推事迴避之聲請,由該推事所屬之法院以合議裁定之,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如並不能由院長裁定者,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前項裁定,被聲請迴避之推事不得參與。 被聲請迴避之推事,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

metaphor best】評論

那合議庭的庭長是要做什麼的??

Chung Han Lee】評論

聲請裁定? ?_?

Lina Rain L】評論

順序1被聲請迴避法官所屬法院以合議為之 2法院之院長3直接上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