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emories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官是考試考進去的吧!
【用戶】Sadie Kan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第1項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