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有關犯罪現場之子彈、彈頭(殼)證物的處理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現場子彈、彈頭(殼)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
(B)現場彈頭(殼)應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如有必要宜先採集鑑驗
(C)採取子彈、彈頭(殼)宜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
(D)彈頭(殼)宜以證物袋分別包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8763
統計:A(3),B(4),C(186),D(1),E(0)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L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刑事鑑識規範子彈、彈頭(殼)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現場子彈、彈頭(殼)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法採取。   (二)現場彈頭(殼)應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如有必要宜先採集鑑驗。   (三)採取子彈、彈頭(殼)應避免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而破壞其上之痕跡。   (四)彈頭(殼)宜以證物袋分別包裝,避免彼此碰撞。   (五)若有供比對用之同廠牌子彈,應準備三顆以上送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