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行政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B)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一部無效
(C)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無效
(D)行政契約欠缺無效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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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法科搞我心態】評論

(B)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一部無效 →...

Roy衝衝虎】評論

第143 條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

加油瑄瑄】評論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行政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B(A)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O,行政程序法第 141 條第1項(B)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一部無效-〉X, 全部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 143 條(C)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無效-〉O,行政程序法第 142 條第1項第1款(D) 行政契約欠缺無效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O,行政程序法第 143 條後段 行政程序法第 141 條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行政程序法第 142 條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