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廠商與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自辦之採購案件產生採購履約爭議時,得向:
(A)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B)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C)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D)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A[非官方正解]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不叫賭俠的陳小刀】評論

(A)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第 2 條1.調解事件屬中央機關之履約爭議者,應向主管機關所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會)申請;其屬地方機關之履約爭議者,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設申訴會申請。2.直轄市、縣(市)政府未設申訴會而委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向主管機關所設申訴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