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錡】評論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方子錡】評論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
【emmy110169】評論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 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其時數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 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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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看完整詳解
【emmy110169】評論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 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其時數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 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