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各機關擬任公務人員,經依職權規定先派代理,除情形特殊報經銓敘部核准延長外,應於實際代理之日起多久期間內送請銓敘部審定?
(A)1個月內
(B)2個月內
(C)3個月內
(D)4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581
統計:A(61),B(23),C(259),D(2),E(0)

用户評論

Kai-Wen Chen】評論

第 24 條   各機關擬任公務人員,經依職權規定先派代理,限於實際代理之日起三個月內送請銓敘部銓敘審定。但確有特殊情形未能依限送審者,應報經銓敘部核准延長,其期限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最多再延長以二個月為限,經銓敘審定不合格者,應即停止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