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以批判概念法學為目標?
(A)立憲主義
(B)羅馬法繼受
(C)自由法運動
(D)天賦人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2411
統計:A(101),B(294),C(3391),D(146),E(0)

用户評論

【用戶】Yedda Huang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自由法論(包括利益法學)的主張,可以歸納為以下五點:(1)  國家的成文法,並非唯一法源,此外還有活的法律存在,而這才是真正的法源。(2)  自由法論者對概念法學所服膺的“法律體系的邏輯自足性”、“法典完美無缺”等加以批判,認為法律有漏洞(Lucke)是必然的事。(3)  概念法學以“概念數學”(begriffsmathematisch)的方法,就法律的解釋進行邏輯演繹的操作,而不為目的考量或利益衡量,甚至認為社會上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只需要把各種法律概念進行數學公示般的演算,就可以匯出正確答案。這種方法最為自由法論者所責難,斥之為“法律的邏輯”(juristischeLogik)。認為它未能切合現代法學的要求。現代法學的使命,端的在於促...

【用戶】Miki L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感謝解答~^^

【用戶】Wendy Chi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以批判概念法學為目標:自由法運動

【用戶】Arron Hawk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自由法論者對概念法學所服膺的“法律體系的邏輯自足性”、“法典完美無缺”等加以批判,認為法律有漏洞(Lucke)是必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