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⑺MRT(mean radiant temperature)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9565
統計:A(34),B(17),C(34),D(580),E(2)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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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考必過】評論

物權分為所有權(完全物權)與定限物權。定限物權,更可分為用益物權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指於他人不動產上設定以利用該不動產為內容的物權。用益物權在法制史及比較法上有不同的種類,具有歷史性和固有法性,並反映不同的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我民法規定以下四種用益物權:一、地上權,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民法第八三二條)。二、永佃權,謂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為耕作或牧畜之權(民法第八四二條第一項)。三、地役權,謂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權(民法第八五一條)。四、典權,謂支付典權,占有他人之不動產,而為使用及收益之權(民法第九一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