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聖瑋】評論
第 101 條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申督】評論
陷阱
【李建勳】評論
D補正:也可用於訴願書。訴願書[補正]:20天內為之。訴願書[補送]:30天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