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18 依憲法第 129 條規定,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式為之。關於選舉區與應選名額之決 定,主要涉及憲法上開何種選舉原則之具體落實? (A)普通選舉 (B)平等選舉 (C)直接選舉 (D)無記名選舉
【用戶】小芝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普遍選舉(英語:universal suffrage,universal adult suffrage,general suffrage,或common suffrage),又稱普通選舉權、普選、普及選舉、普通選舉、普遍選舉權,在民主政體中,將選舉權延伸至任何一個成年公民,稱為普通選舉,但是這個權利通常不包括未成年人,以及未擁有國籍的非公民與特定人士。擁有普選權,也代表,在這個國家中,無論性別、年齡、種族、信仰、社會狀況,只要是成年公民,都有選舉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