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美國總統可否決美國國會通過的議案,但是這項權力不是絕對的:交還參眾兩院覆議再次就法案表決並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否決的權力,則是「限制否決」或稱「條件否決」;反過來說只要三分之一以上支持就能過關,又稱為「少數否決」。這兩項權力都由美國憲法賦予。否決權(一)總統制的特徵:歸納美國總統制的運作特徵,有下列幾點:1、立法與行政分立:總統制下,國會與行政首長各有獨立職掌,各有獨立地位,總統及國會議員的任期也是固定,國會既不能侵越行政的權力,行政首長亦不能侵越立法的權力。表現這種分立精神的具體辦法,約有數端:總統及內閣員,不得由議員兼任;總統無權解散議會,議會不得強迫總統辭職。2、立法與行政互相牽制:行政機...
【用戶】好貓咪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享有絕對的否決權 總統得移請國會覆議。覆議時,如經參眾兩院議員各三分之二以上決議維持原案,總統應即接受該決議。(B)國會通過法律後,須由總統簽署始能生效 (C)國會對總統有倒閣權,總統可解散眾議院 國會不能對總統提不信任案,總統也不能解散國會(D)總統是國家元首,國務卿是最高行政首長 總統是最高行政首長
【用戶】李逍遙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美國是總統制政府體制最具代表性的國家,分權制衡為其最大特徵。下列關於美國總統制的描述, 何者正確? (B)國會通過法律後,須由總統簽署始能生效 (A)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享有絕對的否決權(有否決權,但這項權力不是絕對的)☀【否決權】:美國總統可否決美國國會通過的議案,但是這項權力不是絕對的:交還參眾兩院覆議再次就法案表決並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否決的權力,則是「限制否決」或稱「條件否決」;反過來說只要三分之一以上支持就能過關,又稱為「少數否決(總統只要掌握議員的1/3,就可輕易的將法案否決掉)」。這兩項權力都由美國憲法賦予。(C)國會對總統有沒有倒閣權,總統可不可解散眾議院(總統制➡沒有不信任案和解散國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