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如何作為?
(A)取得協助金
(B)酌予補助
(C)酌予負擔
(D)特予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3218
統計:A(13),B(419),C(2),D(1),E(0)

用户評論

黑皮麻麻】評論

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

tseng523】評論

地制法第69條

yingyin74】評論

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各級地方政府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時,其上級政府得酌減其補助款;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其補助款。第一項補助須明定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比率及處理原則;其補助辦法,分別由行政院或縣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