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司法機關依法審理、獨立審判,是法治的表現。中華民國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的規定,主要在維護下列何項憲政精神?
(A)文官中立
(B)罪刑法定
(C)依法施政
(D)司法獨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2857
統計:A(0),B(1),C(0),D(25),E(0)
用户評論
【用戶】Polly Ho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的規定,是為使其身分獲得保障,以達司法獨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