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2014-12-2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 103 年 05 月 28 日)第58-1條(老年年金給付之方式)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發給:一、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零點七七五計算,並加計新臺幣三千元。二、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