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⑵下列三文句所運用的修辭為何?(2%)說明此修辭的特色為何?(3%)  甲、若垤若穴岈然洼然(柳宗元〈始得西山宴遊記〉)  乙、連山絕壑長林古木振之以清風照之以明月(蘇轍〈黃州快哉亭記〉)  丙、伯牙絕絃於鍾期仲尼覆醢於子路痛知音之難遇傷門人之莫逮(曹丕〈與吳質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6
統計:A(77),B(7),C(15),D(12),E(0)

用户評論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跟刑法題庫1-1000-1#6496  第19題一樣線上測驗: /exam-%E5%88%91%E6%B3%95%E9%A1%8C%E5%BA%AB1100026497-6497.htm#ixzz5ERYzI95n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19.關於遺棄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依法令」,包括法律與命令,不問公法、私法,抑或不問民事、刑事或行政法令均包括在內 (B)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依契約」 ,必頇該契約明示其義務 (C)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其內涵強調,只頇該不盡義務之人不為扶助即成立本罪,不必再論是否另有他人可以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 20 (D)若遺棄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改成為119.關於遺棄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依法令」,包括法律與命令,不問公法、私法,抑或不問民事、刑事或行政法令均包括在內 (B)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依契約」 ,必頇該契約明示其義務 (C)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所謂「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其內涵強調,只頇該不盡義務之人不為扶助即成立本罪,不必再論是否另有他人可以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  (D)若遺棄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