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汶汶】評論
NO 28第2條本公報所稱特殊目的查核報告,係指查核下列各款所提出之報告: 1.依據其他綜合會計基礎所編製之財務報表。 2.財務報表內特定項目。 3.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條款之遵循。 4.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方式之財務表達。 5.按特定形式表達之財務資訊。 6.簡明財務報表。 本公報不適用於下列各款所提出之報告: 1.財務報表之核閱。 2.依委任人與會計師雙方約定程序之查核。 3.代編財務報表。 4.僅對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條款遵循之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