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6.( ) 依所得稅法及查核準則規定,下列有關會計基礎之敘述,何者為非?
(A)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應採權責發生制
(B)經核准採現金收付制之營利事業,期末不需就應付事項作調整
(C)營利事業以支票支付費用,應以兌領日為權責發生日所屬年度認列費用
(D)營利事業於收款時,開立統一發票及交付提貨單,其權責即已發生。(所22、查64)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6667
統計:A(0),B(48),C(73),D(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藍色申報書,有何優惠規定
用户評論
【alentw】評論
第 64 條 凡應歸屬於本年度之費用或損失,除會計基礎經核准採用現金收付制者外,應於年度決算時,就估列數字以「應付費用」科目列帳,但年度決算時,因特殊情形無法確知之費用或損失,得於確知之年度以過期帳費用或損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