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之禮物,其價值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如不接受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
(A)300元。
(B)500元。
(C)1000元。
(D)2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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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跌倒的貓】評論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第八條採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下列餽贈或招待,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不受前條之限制。但以非主動求取,且係偶發之情形為限。一、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之廣告物、促銷品、紀念品、禮物、折扣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