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然而D又在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裡現身了第 8 點國有財產因取得、保管、使用、增減值、報損及報廢等管理情形變動時,管理機關應依核定公文書或憑證資料,填造下列登記憑證,據以辦理財產產籍及異動登記:(一)財產增加單:財產增置時,由經辦單位按驗收日期或取得日期填造。(二)財產移動單:機關內將財產分配各使用單位使用時,或因業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時,由財產管理單位填造。(三)財產增減值單:財產價值發生增減時,由財產管理單位填造。(四)財產減損單:財產發生減損時,由財產管理單位填造。前項登記憑證格式及處理流程如附件三及附件四。欄位不敷使用時,得加設輔助之。國有財產異動登記之增減事由用語依附件五辦理。財產管理單位,應將各類登記憑證,於每月月終,依其編號次序,分別裝訂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