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哪份釋憲聲請書,最符合法定程序要件而有可能為大法官受理為憲法解釋?
(A)100位立委署名擔任共同聲請人,聲請大法官解釋現行集會遊行法第4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違反憲法第11條及第14條
(B)自然人甲遭最高法院派處死刑確定,聲請大法官解釋,以其未經選任辯護人,又無公設辯護人代為辯護,法院審判程序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同時並聲請大法官援引釋字第599號解釋(該解釋命內政部暫停適用戶籍法按指紋始得申請國民身分證之規定)為例,准予暫時處分,命法務部暫時停止執行該項最高法院死刑確定判決
(C)自然人乙遭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敗訴確定,以該案最高法院所引用之最高法院判例為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為其聲請書中並未列載釋憲聲請之相對人
(D)丙公司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於適用某法條時,援用憲法為合憲性解釋,丙公司主張憲法解釋應由司法院大法官為之,最高行政法院擅就法律為合憲性解釋,不符立法者原意,係屬審判機關違反權力分立之憲法規範,聲請大法官為憲法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22
統計:A(387),B(313),C(573),D(3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訴訟代理人、高地院庭長調任要點違憲?

用户評論

Jean Yeh】評論

題目解析:(A)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3以上,就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1.立委並無「就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情形。2.立委亦無修法等符合「行使職權」之提出聲請要件,故不符大法官釋憲程序。(B)1.聲請人甲並未敘明該判決所適用法律在客觀上有何牴觸憲法處,未符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釋憲程序規定要件,依同條第3項規定自不應受理。2.不受理下,聲請人有關暫時處分聲請亦失其所附。(C)釋字第153號、576號解釋均肯認判例得為違憲審查之標的。因人民、法人、政黨之法令違憲疑義釋憲類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屬於抽象違憲審查制,審查標的須是具...

Poshao Liu】評論

得聲請解釋憲法之機關或人及其事由:1.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 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2.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者。3.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4. 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 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提出聲請者(釋字第三七一號解釋)。 來源:司法院大法官網站

amama0212】評論

看得眼睛花花的,感謝大大的解釋

】評論

最佳解只有cd解釋清楚而已A:立委無提出統一解釋法令之權B:涉及刑法,需由檢察官提出釋憲,但B程序瑕疵,並無實質違憲內容可提出C:解釋針對抽象,故無相對人D:最高行政法院的大法官已引用合憲解釋,不需要再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