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隆阿男仔】評論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為確保行政程序之公平、公正,預防弊端之發生,有必要建立公務員迴避制度。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詳細規定公務員之迴避,可分為三種: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聲請迴避 )及命令迴避
【David Zeng】評論
自行,申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