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ny Wang】評論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之區分,很多人都以是否有具體文字來作為判斷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成文:憲法、法律、命令、自治規章、國際法(條約)不成文:習慣法、釋字、判例、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決議、(未明文的)一般法律原則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決議應該不能算法源,以下提供摩友參考: (C)1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法之法源? (A)國際法(B)習慣法 (C)最高行政法院庭長與法官聯席會議決議(D)自治規章 (3)決議最高法院會以一法律問題為主題提出討論,分列幾說,最後作成決議表示採取何種說法,然而決議原則上並無如判例一樣的拘束力,至多得作為行政行為時之參考,尚不得謂其係行政法之法源。(來源:三民輔考)
【pob.chiu】評論
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效力等同命令,供法官參考之用,請參照釋字374,620若經法官援用,可成為行政法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