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評論
(D)違反集會遊行法得處以刑罰例如:集會遊行法§31: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高歆嵐】評論
請問:(A)集會遊行可以主張我國加入聯合國 為什麼對呢?
【邱甜甜】評論
回三樓請參看J445引文--集會遊行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同法第四條規定者,為不予許可之要件,乃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既然大法官都說國家不能事前加以審查人民政治上的言論了,那我個人自己類推應該也是可以主張加入聯合國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