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5我國憲法第二章關於人民權利規定中,最為詳細具體者為何?
(A)請願、訴願及訴訟權
(B)言論自由權
(C)平等權
(D)人身自由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4872
統計:A(77),B(15),C(39),D(581),E(0)

用户評論

Amun Ha】評論

人民之權利義務,第七條至第二十四條。

Chauwei】評論

第 8 條(最詳細)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