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生活中唯一的殘疾就是消極的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15條(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左列規定: 一、雇員升委任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二、委任升薦任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三、薦任升簡任考試及格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