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請問關於借用宿舍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本人及配偶同係軍公教首長,借用職務宿舍以一戶為限。
(B)因年資等原因申請調整宿舍時,應依規定重行辦理請借手續。
(C)申請多房間職務宿舍者,應先填具申請單及積點表,並應檢附戶口名簿。
(D)已借用宿舍者,如承購政府興建優惠計價之住宅,應於三個月內騰空遷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3),C(0),D(0),E(0)

用户評論

Raby】評論

宿舍管理手冊 第7點管理機關編制內人員,其本人或配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借用職務宿舍;已借用者,應於獲輔助、補助、安置或承購後三個月內騰空遷出,交還原管理機關:(一)曾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包括曾獲政府負擔補貼利息之輔助、補助購置住宅貸款及曾承購政府興建優惠計價之住宅(D)等。(二)曾獲公有眷舍處理之一次補助費,或配住眷舍經核定騰空標售而未依規定期限遷出。(三)曾獲公有眷舍現狀標售得標人安置處理。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之編制內人員,因職務性質特殊或其他特殊情形,有借用職務宿舍之需要者,得專案層報行政院核准借用職務宿舍。有前項第一款情形之編制內人員,因職務調動,致購置住宅地點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