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小修】評論
第 947 條占有之繼承人或受讓人,得就自己之占有或將自己之占有與其前占有人之占有合併,而為主張。合併前占有人之占有而為主張者,並應承繼其瑕疵。
【薛惠芬】評論
請問(B)選項為什麼對?難道行政罰鍰不能繼承嗎?第947條法條中最後一句話說"並應承繼其瑕疵"中"承繼"等於"繼承"嗎?
【Fy550208】評論
應該行政罰緩義務專屬被繼承人本身,不為繼承標的
【107特考班(正取)】評論
下列何者為繼承之標的? (A)受扶養之權利 (B)離婚請求權 (C)慰撫金請求權 (D)抵押權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