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冬】評論
1.退補償金,換郵件--通知日 3個月內2.補償請求權--交寄日起 6個月3.補償"金"請求權--通知日 5年內
【劉欣盈】評論
這3個易搞混,要注意
【WEI】評論
1. 332. 34
【Alice】評論
答案是B,卻被計算錯題。請修正系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