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 Chang】評論
「辦法」一段不須重複「主旨」的內容
【Vivian Lin】評論
「主旨」:
【楊貴妃】評論
期望語是列在主旨段吧?
【越】評論
主旨段不分項,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右書寫。期望語一律列在主旨段(段尾),如:「請核示」、「請查照」、「請照辦」等。此外,期望語現今已不使用「挪抬」(指空一格書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