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3「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5 條規定,團體每筆結匯金額達
(A)五十萬美元
(B)五百萬美元
(C)十萬美元
(D)一百萬美元 以上之匯款,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JJ.】評論

第5條...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 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 一、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二、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五十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