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評論
答案A第8條...受託人 應檢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業查 核,並以委託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p19870309】評論
答案應修正為A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8 條第 1 項1.公司或個人受託辦理新臺幣結匯並以自己之名義辦理申報者,受託人應依n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有關規定及本行其他規定n辦理。n2.除前項規定情形外,申報義務人得委託其他個人代辦新臺幣結匯申報事宜n,但就申報事項仍由委託人自負責任;受託人應檢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n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業查核,並以委託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