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A)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B)實收資本額之規定
(C)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D)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礦泉水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 5 條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三、具有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