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位於我國之營利事業轉投資國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所得,應如何課稅?
(A)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B)按 10%分離課稅
(C)按 20%分離課稅
(D)免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8862
統計:A(190),B(14),C(33),D(55),E(0)

用户評論

Willy】評論

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金名題】評論

請問法條?

】評論

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