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4.( ) 營利事業取得免用統一發票商號之收據,經查對不正確亦無進貨事實者,稽徵機關應依下列何規定辦理?
(A)依所得稅法第27條按最高價格認定成本
(B)依所得稅法第44條由稽徵機關估定成本
(C)進貨不予認定,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處漏稅罰
(D)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處5%罰鍰。(查45)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1086
統計:A(7),B(16),C(124),D(4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種類及用途、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種類及用途

用户評論

Sinya Peng】評論

財政部76/05/28台財稅第7621746號函,無進貨而使用虛設行號或偽造變造發票虛增成本者應補稅處罰。.......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經查無進貨事實而係虛增成本者,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四十五條規定,營利事業向免用統一發票商號進貨、進料取得普通收據者,稽徵機關得根據普通收據所載進貨、進料資料,按址查對其銷售對方之銷貨是否相符,銷貨能力是否確當,核實認定。........若按址查對不確亦無進貨之事實者,除進貨不予認定外,應按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之規定處罰。

alentw】評論

營利事業向免用統一發票商號進貨、進料取得普通收據者,稽徵機關得根據普通收據所載進貨、進料資料,按址查對其銷售對方之銷貨是否相符,銷貨能力是否確當,核實認定;如按址查對不確而有進貨之事實者,應依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核定其進貨成本,並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若按址查對不確亦無進貨之事實者,除進貨不予認定外,應按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