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自發生車禍之日起,申請行車事故鑑定作業的期限,為
(A)3 個月
(B)4 個月
(C)6 個月
(D)1 年 以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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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鄧豆子】評論

鑑定案件應自受理之翌日起二個月內鑑定完竣申請或警(憲)機關移送之案件距肇事日期逾六個月以上。但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而遲誤該期限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