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花花在上班途中遭搶後,立即至附近的警察局報案,而花花的這項作為,在法律上稱之為下列何者?
(A)告發
(B)告訴
(C)自訴
(D)公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3152
統計:A(81),B(692),C(241),D(14),E(0)

用户評論

Shi Jie Zhang】評論

自訴,係指有行為能力之犯罪被害人所提起之刑事訴訟。犯罪被害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惟無論犯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提起自訴,均須委任律師行之。

為新人生奮鬥,不再更新】評論

告訴、自訴好難分~1.「告訴」:由被害者向檢警單位申告犯罪事實,讓檢調機關發動偵查程序。(除了被害人外,有資格提出告訴者,請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32-235條)2.「自訴」:由被害者"委任律師"直接向法院提出 (律師強制代理,避免濫訴)。3.「告發」則係不具告訴權之人(第三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 (刑事訴訟法第240、241條)

5138】評論

(A)告發:被害人以外之人向檢察官、司法警察申告犯罪事實,不須有追訴,請求(B)告訴:被害人向檢察官、司法警察申告犯罪事實 ,進行偵察,並提出公訴(C)自訴:被害人向被告提出訴訟 (D)公訴:檢察官向嫌犯提出訴訟

Dang】評論

請求追訴犯罪的方式:告訴、告發提起訴訟的方式:自訴、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