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銀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銀行對其利害關係者辦理擔保授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有十足擔保
(B)應取得適當之授信層級核准
(C)其授信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
(D)如授信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者,應經四分之三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可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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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路】評論

(參考法規資料庫)第 33 條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信,應有十足擔保,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如授信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者,並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前項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由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