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萱】評論
這三個數字是出現在憲§164, 但是是不得少於...第164條(教育文化經費之比例與專款之保障)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
【YEN7123】評論
難怪覺得C選項有點眼熟……
【stete lin】評論
筆記一下(不得少於)15,25,35
【跟它拚了!電腦壞故不登阿】評論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