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分行放款新臺幣 1,000 萬元與乙,乙屆期不清償,甲銀行擬向乙請求返還借款,問甲銀行得否以「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分行」之名義為當事人,進行訴訟?倘以該分行名義訴訟後,第一審及第二審法院均判決該分行敗訴,該分行提起第三審上訴後,改以「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為之,是否合法?試附理由述評目前實務見解。(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8833
統計:A(2),B(84),C(1266),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Mark 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公法人

【用戶】金金金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機關是公法人?

【用戶】Avril Wang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公法人所指是1國家2地方自治團體3農田水利會4行政法人(目前只有一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