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修憲案經公告半年,自由地區選舉人至遲應於幾個月內投票複決?
(A)六個月內 
(B) 五個月內 
(C) 四個月內 
(D) 三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9657
統計:A(760),B(8),C(32),D(36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總統.副總統、憲法、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用户評論

【用戶】Cathy P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farwindangeli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立領六三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