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裝載危險物品,應遵守車頭及車尾應懸掛布質三角紅旗之危險標識,每邊不得少於幾公分?
(A)十公分
(B)十五公分
(C)二十公分
(D)三十公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5432
統計:A(3),B(13),C(3),D(62),E(0)

用户評論

【用戶】會錯就是沒有準備好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十四日 修正列印第八十四條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裝載危險物品,應遵守車頭及車尾應懸掛布質三角紅旗之危險標識, 每邊不得少於幾公分?-三十公分 

【用戶】愛新覺羅載湉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 84 條車輛裝載危險物品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廠商貨主運送危險物品,應備具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書及安全資料 表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該臨時 通行證應隨車攜帶之,其交由貨運業者運輸者,應會同申請,並責令 駕駛人依規定之運輸路線及時間行駛。二、車頭及車尾應懸掛布質三角紅旗之危險標識,每邊不得少於三十公分 。三、裝載危險物品車輛之左、右兩側及後方應懸掛或黏貼危險物品標誌及 標示牌,其內容及應列要項如附件八。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應以反 光材料製作,運輸過程中並應不致產生變形、磨損、褪色及剝落等現 象而能辨識清楚。四、裝載危險物品罐槽車之罐槽體,應依主管機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