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壹柒】評論
依據我有讀到關於民法親權之斷定,必須是依照法定的程序需經過戶政機關才有可能斷絕此關係效力,所以此法定關係並不能彼此雙方以一張契約書就能生效的!
【陳欣】評論
依41年台上1151號判例 血親關係原非當事人間所能以同意使其消滅,縱有脫離父子關係之協議,亦不生法律上之效力,所以是不能終止父子關係,除非是收養關係才可以
【Ting-Yu Chen】評論
民法第1114條規定父母子女互負扶養之義★,...
【陳麗金(111年鐵特上榜)】評論
血緣關係是沒法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