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務之營利事業,自中華民國 93 年 1 月 1 日起新購置營業用乘人 小客車,依規定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時,其實際成本以不超過新臺幣多少元為限?
(A)150萬
(B)200萬
(C)300萬
(D)500萬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4186
統計:A(15),B(24),C(32),D(11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不熟的稅法、同時住家與非住家用
用户評論
【Turbulence Cl】評論
營利事業新購置乘人小客車,依規定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時,其實際成本以不超過250萬為限。購置營業用乘人小客車,依規定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時,其實際成本以不超過500萬為限。(小客車租賃業)
【已考上記帳士】評論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95條★★、...